路灯基础施工应如何安全管理
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,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,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渐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。“以人为本,安全发展”理念的提出,集中体现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,也使国家和各行各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,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更多、要求更高、管理更严。从中央到地方、从大企业到小企业,都越来越重视提升自身安全管理的能力,注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,细化安全管理的要求,培养了越来越多的安全管理人员投身到安全管理工作中,为安全生产奋斗着、努力着、创新着,不断推动我国安全管理水平迈向更高的水平。
在城市照明工程中,基础施工作为一个独立的环节,非重点控制的工序,也非高危作业环境,在很多地方都采取劳务分包的形式进行发包,正因为这种分包模式,往往造成安全要求得不到落实,安全管理容易被忽视。但恰恰相反,越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,安全管理工作就越要引起重视。
基础施工安全管理要点:
(一)劳务人员选择:首先选择的劳务分包单位应具有与发包工程相应的资质,分包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,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,所有管理人员都应持证上岗,从源头上杜绝无资质,超越资质等违法分包的发生,减轻安全管理的难度,降低了危险源中管理上缺陷因素的影响,为后续的安全管理创造先决条件。
(二)安全准备工作:组建项目管理机构,配备能胜任相应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完善项目安全操作规程,建立安全档案,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方案,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项目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公示,复核基础沟槽沿线地下条件,有无其他管线存在,防止意外情况发生,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。
(三)作业人员管理:建立作业人员台账登记作业人员进出场记录;督促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;作业人员岗前培训,持证上岗;落实三级教育,坚持公司教育要有,项目教育要勤,班组教育要全;监督劳务分包做好班前教育工作;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落实到全体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管理人员。
(四)作业过程的常见防护措施:
1、人员防护
作业人员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,如:安全帽、防护手套、反光背心等。使用机具作业,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树立“四不伤害”意识。注意上下班途中、作业间歇、转场作业途中的交通安全。在已通行道上开挖基坑,要在安全距离意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,夜间设红灯警示。
2、基坑防护
(1)电缆沟槽防护:由于电缆沟槽沿线长度较长,在施工中电缆沟槽的开挖一般采用“开挖一段、敷设一段、回填一段”的原则,这种方法既经济又安全。如果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进行回填,要做好沟槽的安全防护,距沟槽边200mm处设置安全防护,夜间要挂红灯并设置警示标志。
(2)接线井安全防护:接线井开挖后要做好周围安全防护工作,四周距离井边200mm设置安全防护或拉警戒线,夜间设置红灯并有警示标志。在接线井上盖加锁之前,要一直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需要临时拆除安全防护时,要向项目部报批,经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对防护进行拆除,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对防护进行恢复,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场。对于其他工程安全防护的临时拆除申请程序也要按照上述执行。
(3)庭院灯、一般道路灯基坑防护:对庭院灯及一般道路灯基坑深度一般在2米以内,基坑开挖后要对基坑周边进行安全防护,可在距基坑边200mm处设置安全防护或用螺纹Φ12*200的钢筋网片加15mm厚木板进行硬覆盖,硬覆盖每边超出洞口边300mm,遇已通行路段应采取固定措施,防止防护设施被随意移动,夜间在防护设施上挂设红灯并设置警示标志。基坑周边应做成斜坡状,坡向基坑外侧,防止雨水流入基坑造成塌方。
(4)中杆灯、高杆灯基坑防护:中杆灯、高杆灯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米,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,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,应搭设临边防护,基坑周边塔抗的防护栏杆,从选材、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的规定。具体做法如下:采用Φ48*3.6mm钢管搭设全封闭防护栏杆形式,立杆打入地面500~700mm深,立杆露出地面高度1200mm,立杆与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。水平钢管采用双道护栏形式(下道护栏离地高度600mm,上道护栏离地高度1200mmm)并在外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网,立杆按2m间距设置,钢管及踢脚板表面全部涂刷黄黑(红白)相间油漆以示警戒。栏杆警示色油漆尺寸如下图示,并悬挂提示标志,护栏周围悬挂“禁止翻越”、“当心坠落”等禁止、警告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