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灯安装工艺标准
1 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道路照明用路灯安装工程。
2 施工准备
2.1材料
2.1.1各种路灯灯具的型号、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,生产许可证、“CCC”认证标识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1.1.1常规路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%。
2.1.1.2灯具配件应齐全,无机械损伤、变形、油漆剥落、灯罩破裂等现象。路灯灯具的防护等级、密封性能必须在IP55以上;
2.1.1.3反光器应干净整洁,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,反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;
2.1.1.4透明罩的透光率应达到90%以上,并应无气泡、明显的划痕和裂纹;
2.1.1.5封闭路灯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,灯罩与尾座的连接配合应无间隙;
2.1.1.6灯内配线严禁外露,且相线、零线(N)、接地线(PE)用不同颜色置,金属网无扭曲变形,密封垫完好。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线。功率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.5mm2,功率在400W至10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.5mm2。
2.1.2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、灯臂、抱箍、螺栓、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,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》(GB/T9790)、《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》(GB/T11373)、现行行业标准《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》 (ZBJ36011)的有关规定。
2.1.3灯杆、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,其外观、附着力、耐湿热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灯具油漆涂层》(QB1551)的有关规定;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、针孔、粗糙、裂纹或漏喷区缺陷,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度。
2.1.4普通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,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1.4.1表面应光洁平整,壁厚均匀,无露筋、跑浆现象;
2.1.4.2电杆应无纵向裂缝,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.1mm,长度不应超过电杆周长的1/3;
2.1.4.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‰。
2.2机具设备
2.2.1手动工具:电工组合加工工具、钢锯、扁锉、圆锉、台钳、压力案子、活扳手、套丝板、喷灯等。
2.2.2电动工具:台钻、电钻等。
2.2.3测量器具:兆欧表、万用表、试电笔、卷尺、角尺、水平尺、小线、线坠等。
2.2.4安全环保工具:手套、保险带、标志绳、脚扣、工具袋、工具箱、垃圾清理袋等。
2.2.5其他工具:起重机、梯子、移动升降梯、锡锅、锡勺、电炉、电烙铁等。
2.3作业条件
2.3.1灯具的电源电缆敷设到位,并绝缘测试合格。
2.3.2场地平整,具备施工作业条件。
2.3.3高空安装的灯具,地面通断电实验合格。
2.4技术准备
2.4.1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齐全。
2.4.2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。
2.4.3施工前应组织参施人员熟悉图纸、方案,并进行安全、技术交底。
3 操作工艺
3.1工艺流程
测量定位→基础施工→灯杆、灯臂及灯具安装→接地接零保护→接线→路灯控制系统安装→
→绝缘测试→试运行
3.2操作方法
3.2.1测量定位
3.2.1.1根据路灯安装施工图及道路中心线和参考点,确定路灯的安装位置及基础高度,并标出基础安装位置。基础顶面标高应提供标桩。
3.2.1.2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%;直线杆沿线路方向横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;转角杆、分支杆的横线路、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。
3.2.2基础施工
3.2.2.1根据施工图要求的基础尺寸、标高挖好基础坑,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。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+100mm、-50mm。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+100mm以上时,应按以下规定处理:
(1)偏差在+100~+300mm时,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;
(2)偏差超过规定值的+300mm以上时,超过的+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、石夯实处理,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00mm,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,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。
3.2.2.2根据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一次浇筑法制作混凝土基础。
3.2.2.3当钢筋混凝土电杆采用直埋和拉线稳固的方法时,电杆基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。对一般土质,电杆埋深宜为杆长的1/6,并应符合表3.2.2.3的规定。对特殊土质或无法保证电杆的稳固时,应采取加卡盘、围桩、打人字拉线等加固措施。